濮阳网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成为继洛阳之后,全省第二个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的省辖市。
按照国家要求,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于2015年年底前启动,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据了解,我市将以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加快扶贫开发,提升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和开放发展水平为重点,探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城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途径和100万以下人口城市市民化的合理区间,在建立完善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试点改革,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探索新路径,推动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到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届时,我市将建设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程悦)